早前,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公布獲社署整筆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內層人員薪酬趨勢的調查,發現14/15年度60間公開高層薪酬報告的社福機構中,有四分一機構的高層人員,曾獲發共600萬港元的大額現金津貼﹔另外有十五間機構向最高層發放4萬至41萬多元的現金津貼。
一方面,此調查揭露社福機構的薪級表及職級缺乏劃一的標準及監管,以致機構可利用整筆過撥款制度下的漏洞,自行安排撥款的用途,無法保障前線同工的薪金及服務使用者的服務質素﹔更有機構高層肥上瘦下、濫用政府公帑的隱憂。因此,本會要求社署檢討整筆撥款資助制度及受資助的機構的高級行政人員職級和薪酬,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開支不能優於政府同等職級公務員的薪酬開支,以確保機構妥善運用撥款,保障同工及服務使用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是次調查只披露約四成社福機構的高層薪酬報告,反映社署指引存有漏洞。在現時指引下,社署容許98間獲資助、營運收入每年低於1000萬港元或資助額佔總收入少於一半的機構,豁免披露高層酬金報告,當中涉及公帑達28億港元。此指引使公眾及民間機構無法監察社福機構的薪酬水平及公帑運用的情況。雖然社署曾承諾將有關報告上載至政府網站,卻只聞樓梯響。
故此,本會要求社署修改指引,並承諾公佈164間受整筆過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的高層薪酬報告,增加社福機構運用公帑的透明度。
香港社會工作學生聯會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